为您找到与探析我国cpa行业的声誉投资实用两篇 cpa行业知识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CPA的声誉作为声誉的一种,是从事CPA审计职业的个人(注册会计师)和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发表审计意见,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既包括了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声誉,也具体的体现了整个行业的声誉。因此,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更具有现实价值。
正如分析的结果:中国CPA业还不存在明显的声誉。因此,营造良好的声誉机制是CPA业必然选择。
第一,营造良好CPA声誉投资的内部机制。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积极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内部治理结构。内因是根本,只有科学地设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声誉有坚实的内部基础。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在组织结构上,定位于能较好地创建审计声誉的有限合伙责任制;在人事管理上,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制度、创新薪酬激励机制、加强对员工招聘、管理和控制后续教育等;在业务管理上,采取有效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措施,重视和加强档案管理;在财务管理上,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积累和使用会计师事务所事业发展基金和风险防范基金,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剩余收益分配制度。在道德管理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最高管理层做出职业道德楷模,并根据职业道德规范,在事务所内部构建符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决策流程,实施严明的职业道德奖惩制度,并通过持续的培训来强化道德标准等。其次,均衡处理相关利益关系。一是均衡处理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拒绝与管理当局“合谋”可能在短期内失去部分审计业务或其他非审计业务而减少收入,但是经过长期的博弈较量,那些丧失独立性,提供劣质审计产品的会计师事务所必将会被淘汰出局,提供优质审计产品的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声誉”必将转换到卖方市场地位,业务数量和经济收入随之也会大幅度增长。二是均衡处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利益与注册会计师个人利益的关系。对业务能力强、在社会上享有广泛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在所内进行精神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努力塑造一批“品牌”注册会计师;对执业品德不高的注册会计师要批评教育削减个人收入,直至清除出会计师事务所。使声誉创造的利益能够让个人和组织得到享有。
第二,营造良好CPA声誉投资的外部机制。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有效提高市场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需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需求实质上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需求。因此,提高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需求,就转化为提高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假如市场有了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那么就能够激励会计师事务所投资于声誉,以满足高质量审计的服务需求。同时,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还会使得管理当局对审计服务的出价与其质量挂钩,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将使采取声誉战略的会计师事务所能获得更多客户签约和市场份额。其次,合理放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管制。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声誉战略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使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能够获得审计收费上的溢价激励,而对审计收费的严加管制则限制了审计收费溢价的发生,从而影响了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不仅审计市场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所带来的审计收费上的溢价惩戒可能从反面迫使会计师事务所放弃积极创建审计声誉,而且市场监管惩戒还可能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直接受损——会计师事务所受惩后的市场份额下降,并在获取新客户方面存在困难,而且受惩戒的次数与市场份额的下降存在较大的相关性。因此,有必要合理放开审计收费管制,实行市场竞争定价的政策。再次,科学建立审计质量的识别和控制系统。为激励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声誉战略,达到识别和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目的,不仅要建立能够较准确地区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优劣的识别系统——使根据该系统产生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排序,可以作为管理当局支付审计费多少的主要参照物,而且还要建立能够使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和提高审计质量的控制系统——通过对遵守规则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奖励和对违规者进行惩罚和取缔来达到目的。由于科学有效的审计质量识别和控制系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从审计准则制定、CPA业监管、社会监督等多个渠道平行进行。最后,努力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外部保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声誉需要投入大量的前期资本,为激励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审计声誉,就必须使创建者对来自审计声誉的报酬溢价形成稳定的预期;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维持也需要强大的资本实力作为支持。为此,必须完善可以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投资来源和投资收益分割的相关制度安排,如: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制度、审计收费制度、执业范围规范制度、审计师变更制度、审计责任保险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并购、破产法律制度等。在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的过程中,不仅要保持各种制度本身的科学性、稳定连贯性以及普遍适用性,还要保持各种制度之间的配套协调性。
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创建与积累不仅是会计师事务所提高竞争实力、获得持续发展优势的主要战略,而且是推进我国整个CPA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创建与积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配合。因此,需要创造积极有利的内外部环境,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和积累其声誉,进行声誉投资,为我国CPA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金融银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而且利率市场化进程也在快速推进之中。当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是重点,其业务存在业务不全面;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不完善;缺少核心竞争力,没有品牌优势;缺少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内在动力。针对这些问题,应从丰富业务产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突破。
关键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业务发展;策略研究
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实质上就是两种投资模式的组合,也可以称之为商业银行业务混合经营。理论依据就是“现代投资组合理论”,起源于1952年著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马科维茨,该理论运用“均值-方差”的定量分析模型分析投资组合的风险以及收益,将投资者分为风险爱好型、风险规避型两种,并且他们都希望持有有效的投资产品作为本理论的假设。商业银行通过混合经营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两种,可以有效的分散经营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面实现自身利润的最大化。
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经济学界提出来范围经济学的概念,该理论认为只要企业通过不断扩大经营范围从而提高边际收益或者降低边际成本,我们就可以称之为范围经济。从范围经济学的理论来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展,逐步实现专业化走向综合化,增加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产品种类,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产品,这样可以带来一定程度的范围经济,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边际成本,带来一定的边际收益。
其实我们国家正在尝试的利率市场化就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一种实践,金融深化理论主要作用对象就是发展中国家,提倡的就是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程度应该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像汇率限制以及利率管制都需要放松,这其实就是号召发展中国家,不断的丰富金融业务,扩展金融产品种类,更加全面综合。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从19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展深入,金融管制政策相对放松,我国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由专业化向混合经营模式转变。简单说来,应该经历了三个阶段“混合阶段――分立阶段――整合阶段”。在1995年之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是处于一个混乱的经营模式之中,这就使得房地产行业过热现象开始出现。1995年和1998年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以及《证券法》在意ID那个程度上将证券、银行、保险分立开来,这也使我国银行业正式进入了分业经营的阶段,证券业务开始逐步从金融银行业务当中分离出来。到了2001年,我国商业银行又渐渐开始了投资银行业务模式的探索,当时商业银行陆续推出了资产管理、基金托管、保险以及债权代理发行等业务,这一个阶段投资银行业务仅仅是商业银行利润收入的很小一部分。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奋斗,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已经成为了各大银行的重要利润来源,像国内比较大型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都设立了专门性的投资银行部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的操作和运营。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已经成为了当前不可阻挡的趋势和潮流,也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模式,国外的一般是混合经营模式,比如美国的金融控股的形式,德国是综合经营的模式。但是我国特殊国情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不能简单归属于混合经营,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就是最为普遍的一种模式,那就是商业银行单独设置一个投资银行业务管理部门,例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招商银行,他们都是采用这种模式,这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模式,这样的设置以来便于银行内部的经营和管理控制,其次也有利于综合化、多元化业务的开展。
第二,股份制商业银行,比如说光大银行以及中信银行,他们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银行机构,光大银行隶属我国光大集团,光大银行仅仅是其下设的一家金融机构,对于我国当前这一类的商业银行而言,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有很大问题。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起步较晚,而且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存在太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发展并不完善。与国际发达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很大区别,主要是因为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都没有统一的投资银行具体业务内容,一般都是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结合市场的竞争情况,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包括金融债券、股票保险、重组并购等等业务。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产品的品种比较单一,很多国际上十分普遍的投资银行业务目前都没有开展,而且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时间较短,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场制度都不健全,这样一种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单一的问题极大的限制了投资银行业务的扩展。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存在主观创造性不足的问题,这会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仅仅是通过简单模仿进行产品规模的扩展,导致投资银行业务品种较少。这样一种脆弱的业务结构模式就会导致一旦外部市场环境出现一点波动,就会导致银行投资业务发生很大的震荡。正是因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创新意识,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步履维艰。
一般情况,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占用的资金不高,仅仅是商业银行资金周转的极少部分,这样一来风险就比较低。我们对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也不可以掉以轻心。现在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正在进行扩展的阶段,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会导致整个商业银行内部业务经营系统出现极大的恶化。当前的环境下,需要商业银行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没有足够的创新,当前的投资银行业务缺少足够的核心竞争力。从国际经验来看,投资银行业务要想有良好的发展,与其品牌优势有极大的关系,国外有很多在金融投资银行业务领域久负盛名的金融大财团,他们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和人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大多数作为商业银行附属业务开展,大多数处在初步构建阶段,大多数没有什么名气,尤其是在国际上基本是毫无影响力。而对于五百强的企业他们选择合作对象一般都会倾向于国际上久负盛名的金融投行,但是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很难在国际上占据一席之地。
我国商业银行自身没有足够的内在动力,这也是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开展投资银行积极性不高的原因。而且我国城乡居民对于利率变动都不是特别敏感,所以当前我国大部分老百姓都会进行储蓄,所以商业银行的存款利润还是比较可观的业务收入来源。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国际化全球化进程十分缓慢,而且经营的金融产品十分单一,但是我们需要看到未来银行业混合经营的大趋势,不断借助传统银行业务的资源,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活动。尤其是在客户资源、技术水平以及业务规模等方面需要借助传统业务优势,助力当前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
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需要商业银行投入的资金总量不高,但是也需要重视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当然完善的风险管理应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的组合。外部监督体系主要就是相关的监督部门需要对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进行管控,通过设置一定的准入制度,对于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分层级的考核,通过产品以及银行业务管理水平确定不同的层次,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外界硬性的标准将风险管理水平高的商业银行筛选出来。
其次,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的构建完善也是十分重要的。商业银行需要严格遵守政府部门出台的法律规章,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体系的构建。同时如果有必要情况下,需要设立一个单独的风险部门对于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体系,促进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自身的投资银行业务时一定要加大对于自身品牌建设的重视程度,尤其需要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其中一项做出自己的特色,只有做出了特色才会具有市场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借助自身传统业务的优势,向老客户推销自身的投资银行业务产品,这样一来有助于快速地占据市场。
[1] 张座铭,张羽佳.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制约因素及其发展策略[J].商业时代,2012(9).
[2] 周昆平.商业银行转型须进行配套机制改革[J].银行家,2010(9):97-99.
[3] 黄晓雪,于红燕.发展投资银行策略及对商业银行的新机会[J].中国外资,2012(7):4-6.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CPA 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 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 只有实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 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 对业务结构作出了调整, 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 注册会计师(CPA)行业成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CPA们在维持市场经济秩序, 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银广夏和安然等事件的爆发, 使CPA 的未来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 CPA CPA 事务所行业发展
论文正文:
对我国CPA行业发展的几点认识
注册会计师, 英文全称是CertifiedPublic A ccountant, 简称为CPA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CPA 行业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 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阶层。人们十分称道他们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贡献, 里根总统曾说过:“CPA 行业在建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 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们, 财务市场将土崩瓦解”。但是, CPA 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近年来, 国内外证券市场相继爆发的红光、琼民源、银广厦、安然等轰动一时的造假案几乎都与CPA 串通合谋有关, 媒体与公众猛烈抨击CPA , 认为他们是同流合污的诈骗者。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社会行业, 涉及面较广, 本文仅在以下几方面对我国CPA行业发展提出几点认识。
目前, CPA 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
合伙制的CPA 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 合伙人以各自的私人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利于扩大事务所的规模, 提高风险规避能力, 但最大缺点是任一合伙人的失败都会使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制兴起于是20 世纪90年代初, 它是指CPA 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各合伙人以个人名义, 对个人行为及其监督下的其它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在此体制下, 合伙人只有与违规事件相关时才承担无限责任, 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这种形式融合了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优点, 摒弃了其不足。目前,“四大”均为有限责任合伙制, 许多大中型事务所也开始向此转型。
有限责任公司制以出资人认购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只准设立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 合伙制的CPA 事务所主要分布在深圳, 其于大约百分之九十的事务所均采用有限责任制。目前我国CPA 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 万, 即大多数事务所的违规赔偿金仅有30 万, 巨大经济利益往往趋使CPA 追逐利益, 很不利于对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约束。
由此笔者认为, 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应当成为CPA 行业诚信立业的必然选择,在我国CPA 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待完善的现状下, 合伙制严厉的连带责任会使很多合伙人望而却步, 所以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不失为一种选择, 同时也有利于同国际大趋势接轨。
安然公司的破产与安达信的倒台, 使人们的目光重新聚焦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同时进行鉴证与管理咨询服务的问题上。CPA 事务所的管理咨询服务近年急速扩张, 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大大超过了其审计服务的收入。后来安然事件的爆发使大众普遍认为罪魁祸首在于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融合的业务模式。
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拆分之争, 最早可以追溯到著名审计学家莫茨与夏拉夫在1961 年提出的观点:“管理咨询业务的扩展必然会给审计的独立性带来负面影响”。[1]但此后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并无明显证据支持这一判断, 有不少研究成果认为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影响审计质量, 反而有助于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管理咨询服务可以加深CPA 对客户的深入了解, 有利于降低风险扩大收入, 还有利于专业能力的扩展。
事实上, 莫茨与夏拉夫曾提出过忠告:“无论是谁, 主张禁止独立的公共会计师开展管理咨询服务, 都是错误的。同时, 如果公共会计师都毫无节制得自由开展这项活动, 也是危险的。”[1]李若山教授也认为:“法律上直接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管理咨询服务并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 让市场发挥作用也许是可以采取的策略”。
CPA 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 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 只有实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 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 对业务结构作出了调整, 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
针对中国具体情况, 笔者认为审计与管理咨询还是不分开好, 因为中国CPA 事务所咨询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一般不大, 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 两者结合在一起, 在查帐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中国CPA 行业目前业务单一, 规模小而分散, 鉴证收入占总收入95% 以上, 面对各大国际会计公司的竞争, 有必要鼓励其大力拓展新兴咨询服务领域, 扩大事务所规模。
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管制模式一般有三类: 独立型; 行业自律型; 政府干预型。美国是行业自律型的代表, 这种模式下CPA 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政府不加干预。1934 年《证券交易法》颁布后, 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代表政府对CPA 进行管理, 实施最终监督权与否决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A ICPA) 负责规则的制定和行业自律, 建立了一整套自律监管机制。1977年美国成立了公共监管委员会(PO B), 代表公众利益监管CPA 。事实上, PO B 形同虚设, 安然事件爆发后被SEC 解散。2002 年美国通过了《萨班斯一一奥克斯莱法案》,正式标志着其CPA 行业自律历史的结束,美国的监管模式逐渐转变为政府监管下的独立监管模式。
克鲁格曼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3]大量的研究也表明, 市场经济需要适度管制, 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完全依赖市场力量和民间自律进行监管是不可行的。当然, 完全的官方监管, 虽有利于提高效率与权威, 但必然会降低制定机构的独立性, 两者均非完美无缺。
我国的CPA 制度是多头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模式, 中注协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 是集部分行政管理行为与行业自律于一身的、受多头领导与监管的机构。这一模式由我国CPA 行业发展历史决定, 与原来的国情相适应, 但从长远看会严重影响CPA 行业的发展。[3]我国CPA 改革方向应是在逐步摆脱政府机构的色彩后, 成为市场条件下的自律民间团体, 政府应将行业的所有行政权利直接收回, 保证行业他律的威慑力。协会的作用则主要是保证专业质量, 培训专业人士, 研讨行业问题。
民事法律责任是CPA 行业维持诚信的一大关键因素。民事法律在美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四大”都曾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 2002 年安达信的消失再次让人们领略了民法的威力, 显示了美国民事法律监管的强度与力度。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 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下面用公式来表示它们的关系:
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 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 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 处罚力度。
影响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的主要因素是诉讼人群的范围, 而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则与诉讼程序有关,如举证责任的安排、集团诉讼的方式等, 公式中三者相互协调才能发挥威力。
我国现状是缺乏必要的民事赔偿机制, 目前还没有一宗因虚假财务信息而获得赔偿的民事案例, CPA 只接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而没有民事赔偿。主要的表现有两个方面:
1、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
因为诉讼人群的范围直接决定了不正当行为公之于众的可能性, 如果起诉者的范围很窄, 则CPA 很容易逃脱责任, 反之,如果扩大此范围, 则会极大提高监督力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 年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限定法院只受理那些经过证监会查处的虚假陈述案, 限定了较窄的诉讼双方范围, 提高了起诉条件, 对CPA 并无多大压力。
2、惩罚力度不够。
美国要求CPA 除补偿原告损失外, 还应支付3-5 倍惩罚性罚款, 诉讼人一旦胜诉事务所将会面临重大的赔偿责任, 如安永为山登公司集团诉讼案赔偿3.35 亿美元, 安达信为阳光电器公司案支付1.1 亿美元赔偿。而我国CPA 罚款通常较少, 如红光事件仅没收相应收入并罚款l-2 倍。所以我认为不妨加大经济赔偿力度, 另外还可以尝试加入名誉与职业处罚机制, 如职业禁人, 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以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 我国的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但若不考虑其它两因素的影响, 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慑力仍得不到有效发挥, 这也许正是我国审计不正当行为日益严重的原因之一, 所以今后除继续加强处罚力度外, 还应考虑扩大诉讼范围, 疏通赔偿渠道, 降低诉讼人诉讼成本, 提高CPA 失信成本与曝光概率, 建立可操作性强, 真正有效的民事赔偿法律责任体系。CPA 行业的发展涉及多种因素, 除本文所述外还有诸如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内部治理等, 这里不再论述。我们期待经历浴火重生后的CPA 行业振奋精神, 为恢复资本市场信誉, 振兴繁荣经济市场发展作出应有努力。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论文在学术知识方面尤为重要,那写好一篇论文必然显得更加重要,那么如何写好一篇论文呢?下面请看下小编为您准备的一些优秀的论文范文。
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CPA为中国唯一官方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质,唯一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地方协会。法国有22个行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按此设立了22个地方协会。每个地方协会均设有理事会,由当地注册会计师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每个地方协会理事会的理事数目多少,根据该地区的注册会计师数目决定。注册会计师在200名以下分歧本数,下同的地区,一般只能有6名理事;200名以上300名以下的地区,可有12名理事;300名以上500名以下的地区,可有18名理事;500名以上2000名以下的地区,可有24名理事;2000名以上的地区,可有30名理事。理事任期6年。每3年各地方协会选举一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改选其中的1/2理事。
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在各地方协会理事会的基础上产生,共有23名常务理事包括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席1名和22个地方协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各1名。在常务理事会下设置高等委员会,共有66名委员,其中22名为地方协会主席,44名为各地方协会选举产生的注册会计师。在高等委员会下设置全国注册委员会、全国纪律检查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和会计标准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税务委员会等10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注册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地方协会也设置。
法国法律规定,地方注册委员会负责申请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注册,并定期公告获准从事代理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职员及公司的名册,地方注册委员会的主席由法官担任。全国注册委员会组成职员中除政府专员以外,其他成员一律由高等委员会成员按其所属的职业范畴分别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名单中选出,每届三年。该名单由以下职员组成摘要:一名主席和一名候补主席,由***长在上诉法院法官中指定;四名注册会计师摘要:两名正式,两名候补,四名代理会计师摘要:两名正式,两名候补,由高等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出。全国注册委员会的决议采取多数票通过的原则。出现相同票时,以委员会主席的票为准。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因此,广义上的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狭义上,也是最活跃的证券市场指的是资本证券市场、货币证券市场和商品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商品期货、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于综合绩效评价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价值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本文从企业综合绩效评价视角,将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相结合,选取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5个方面指标,对我国证券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和分类,判断值得投资的证券,以期为投资者作出科学的投资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资本市场 因子分析法 聚类分析法 绩效评价
证券资本市场作为热点课题,国外许多学者对此作了深入研究。MacMiUan等人(1987)、Kakati(2008)认为企业家的个人素质、资源能力、产品和服务的特点、财务特点等,影响证券资本市场企业成长能力。Keith和Dijkstrai等人(2009)、Bottazzi和Dosi (2010)认为创新是资本市场企业成长、发展的主要源泉,证券资本市场投资者可依据企业创新能力考察其投资价值。Dunne和Hughes等人(1996)、Jordan,Lowe和Taylor(2010)对上市公司综合绩效研究发现,获利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与企业综合绩效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在我国,涂红、刘月(2011)利用2003-2008年我国分省区的面板数据,对我国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各决定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和判断,认为股票市场收益率与风险资本正相关。赵君(2012)运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结合建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绩效评价体系。李丽青(2012)以2008-2009年420家A 股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及15967个分析师盈利预测的观测值进行研究,发现投资者不能理性地识别牛熊市下各种盈利预测信息。本文试图寻找基于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的评价方法,对投资者在证券资本市场上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进行探讨。
根据投资者对证券资本市场的评价经验,主要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运营能力和现金流现状分析该上市公司的综合绩效,并据此判断该证券的投资价值。如表1所示,选取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指标: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长期负债权益比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比率、已获利息倍数、现金比率;销售现金比率、主营业务现金比率、经营活动收益质量指标。以上指标能反映上市公司是否值得投资,指导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减少投资的风险,实现盈利的目标。
本文从沪深股市随机抽选了中电远达、桑德环境、东江环保、天立环保、天壕节能、碧水源、万通地产、招商地产、中航地产、香江控股、金瑞矿业、大有能源、云煤能源这13只股票进行研究。根据选取的上市公司2010-2014年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发展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现金流状况指标的数据,采用SPSS21统计软件对所收集到的反映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营运状况和发展状况的指标数据进行处理。
因子分析法的可行性检验。采用KMO 和 Bartlett 的检验对选取的上市公司数据进行检验,判断其是否满足因子分析的条件。根据SPSS21检测出的结果,KMO的值为0.724大于0.5;Bartlett 的球形度检验所得到的近似卡方值为284.225,所对应的概率值为0小于0.5。综合KMO 和 Bartlett 的检验结果可以得知所选取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是适合做因子分析的。
公因子的提取。所选取的上市公司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因此用SPSS21提取公因子。由公因子方差可以得知除已获利息倍数的公因子方差为0.650,其余指标的公因子方差值都在0.80以上,表明所选取的因子信息丢失很少,能够很好地反映所选取的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从表2可以看出前7个因子累积方差值为90.615%大于经验值85%。因此,选取前7个因子替代13个因子变量。
因子解释与命名。从旋转成分矩阵表和旋转因子空间成分图对个因子命名。因子F1可以命名为现金流因子。因子F2中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载荷较大,因此将因子F2命名为偿债能力因子。因子F3中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载荷较大,因此可将F3命名为营运能力因子。因子F4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最大,因此将其命名为成长能力因子。因子F5中净利润增长率成分值为0.950,反映上市公司成长能力,销售毛利为0.690,因此,将F5命名为盈利成长因子。因子F6中总资产增长率0.831,反映上市公司成长能力;存货周转率0.852,反映上市公司营运能力,因此将F6命名为营运成长能力因子。因子F7中应收账款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载荷较大,因此将F7命名为营运盈利能力因子。
因子得分及评价模型构建。如表3所示,各主成分因子得分系数,将各主成分因子表示为上市公司21个绩效评价指标的线性组合,再代入各指标的实际数据就可以得到各因子的得分。依据以上分析和因子系数得分矩阵可以得到各因子的得分函数如下:F1= 0.022X1+ 0.105X2+ 0.088X3+ 0.076X4+……+0.225X19+ 0.270X20+ 0.271X21
F2=0.041X1+ 0.102X2- 0.056X3+0.080X4+……+0.019X19- 0.140X20-0.044X21
F3=-0.034X1-0.126X2+0.055X3+ 0.065X4+……+0.003X19-0.067X20- 0.121X21
F4=0.079X1+0.002X2+0.136X3- 0.031X4+……+0.000X19-0.116X20- 0.003X21
F5=0.250X1+0.056X2+0.129X3+ 0.111X4+……-0.003X19+0.041X20- 0.130X21 F6=-0.005X1+0.063X2+0.114X3+ 0.116X4+……-0.134X19+0.070X20- 0.028X21
F7=-0.034X1+0.064X2+ 0.163X3+0.069X4+……-0.029X19- 0.095X20+0.006X21
综合得分评价。依据以上各因子得分函数,再根据各因子方差占累积方差的比重求得各因子的权重。权重计算如下:
W1=28.24/90.615=31.16%
W2=20.206/90.615=22.30%
W3=16.030/90.615=17.69%
W4=8.828/90.615=9.74%
W5=5.371/90.615=5.93%
W6=5.763/90.615=6.36%
W7=5.177/90.615=5.71%
据此,可得上市公司综合评价函数:
F=0.3116F1+0.223F2+ 0.1769F3+0.0974F4+0.0593F5+ 0.0636F6+0.0571F7
以上因子分析抽取了7个主成分因子,根据主成分因子F1-F7各个指标的得分数据进行聚类分析。采用SPSS21对上市公司的绩效指标进行聚类分析,采用平均联接的组内联接法得到聚类分析的树状图。如图1所示,聚类分析的树状图效果良好,选取组距为10,将13家上市公司划分为4种类型。其中,东江环保为第一类;大有能源为第二类;天壕节能和招商地产为第三类;中电远达、桑德环境、天立环保、碧水源、万通地产、中航地产、香江控股、金瑞矿业、云煤能源为第四类。
我国证券资本市场投资决策综合评价与建议
根据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的实证结果可以得到东江环保为第一类;大有能源为第二类;天壕节能和招商地产为第三类;中电远达、桑德环境、天立环保、碧水源、万通地产、中航地产、香江控股、金瑞矿业、云煤能源为第四类。第一类只有东江环保,该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处于13家上市公司之首;第二类只有大有能源上市公司,该公司营运能力最强。天壕节能和招商地产为第三类,该类型的上市公司发展能力在13家上市公司中最好。中电远达、桑德环境、天立环保、碧水源、万通地产、中航地产、香江控股、金瑞矿业、云煤能源为第四类,该类型的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方面比较有优势。
我国证券资本市场信息还不完善,需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监管。作为证券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需要提升自身的总额和分析能力,充分运用技术分析。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在证券资本市场投资决策中的结合运用有效的提高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能帮助投资者对复杂的证券资本市场进行清晰合理的分类,并对各个上市公司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提高了投资者决策的科学性。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3月17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铅期货合约的批复》。继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并批准上市铅期货合约之后,上期所已基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定于2011年3月24日挂牌交易铅期货合约,挂盘合约月份为2011年9月份至2012年3月份。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铅期货的推出,投资者多了一个新的金属期货投资品种。
对于铅期货,很多投资者还比较陌生,不知该品种是否与其他商品的交易规则一样?记者了解到,铅期货单独出台了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所在其中作了一些创新规定,既拓宽了套期保值业务的内涵,也放宽了套保业务的限制,以鼓励企业参与套期保值,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的作用。
在新规则中,铅期货的时间划分更细致。依据所处合约运行时间阶段的不同和头寸审批所需材料的差异,将铅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划分为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其中,“一般月份”指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临近交割月份”指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同时,新规则明确要求会员或客户应在申请获得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后,才能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南华期货分析师曹扬慧表示,在新规则中,将套保头寸按时间分为一般月份套保和临近交割月份套保,且只有申请了前者才可申请后者,看似提高门槛,实则不然。作此划分实质上放松了对套保申请的要求,原办法中不论何种套保一刀切,都需提供各式材料,而新规则中只有进入临近交割月份套保的才需要提供更多材料,可以鼓励企业参与套保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期货工具。
同时,新规则大幅降低一般月份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门槛。一是大幅简化申请手续。企业只需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当年和上一年现货经营业绩、企业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二是加大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发放尺度。一般情况下,会员或客户申请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不超过其当年和上一年的现货经营业绩的年度和月度运营规模,同时会员或客户具有相关资金等条件的,基本上均可获得批准。这能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套保并不一定非得走向交割,再者也能有效预防逼仓现象的出现,因为想要进行临近交割月份套保的话,需要更高的门槛;同时也有效防止了过度套保。
另外,铅期货加大了控制交割风险,新规则增设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环节。据了解,为有效防范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基于限仓制度,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可供交割商品数量有限引发的交割风险,套期保值持仓头寸或套期保值拟持仓头寸大于进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规定标准(允许转化额度)的套期保值客户,须办理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手续。交易所将根据对应月份会员或客户的交易部位和数量、现货经营状况、对应期货合约的持仓状况、可供交割品在交易所库存,以及期现价格是否背离等因素来确定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再有,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提出时间与铜、铝、锌套期保值申请时间保持一致。而且,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20日之前提出。此外,铅获准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建仓时间,与铜、铝、锌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建仓时间保持一致,要求应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前,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头寸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上期所人士表示,新规则从多个方面加强了监管,包括交易所对会员或客户提供的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期货、现货市场交易行为可随时进行监督和调查;交易所有权要求获批套期保值头寸的会员或客户报告;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获批套期保值头寸期间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报告交易所及交易所有权调整头寸规定等,确保铅套期保值交易的一线监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更贴近现货市场需求。
3月15日,上海期货交易开展铅期货模拟交易。3月16日至22日,上期所将就铅期货上市准备对交易系统开展测试。市场人士认为,对于铅期货的交易量和活跃度,从模拟交易来看,一开始持仓或许会在10万手左右,随着投资者对其了解逐渐加深和套保机构的参与,持仓量会逐渐增加。市场人士认为,除燃料油之外,铅期货是第二个上市的大合约,市场投资者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从产量来比较,铅在铜铝锌之后。铅和锌比较接近,属于同一个数量级。交易量上很难估计,希望可以达到锌期货的活跃度。
24日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的首个交易日。据记者观察,截至收盘,铅期货合约全天共成交74274手,持仓9880手,成交金额为354.64亿元。其中,主力1109合约早盘开于19230元/吨,高于当日基准价(18350元/吨)880元。24日全天整体呈现冲高回落态势,最高探至19570元/吨,最低下探至18830元/吨,收盘报18935元/吨,全天涨3.19%。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铅期货上市仪式上表示,对于参与铅期货这个新品种,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参与期货交易风险,理性参与铅期货交易。
东证期货研究所副所长林慧表示,铅期货上市后,国内有色金属“产品线”又进一步丰富,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新的风险对冲工具。24日铅期货市场出现高开低走的行情表现很正常,这说明铅期货的市场基础比较好,国内投资者对铅并不陌生,市场能迅速地回归理性。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注册会计师(CPA)行业成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CPA们在维持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银广夏和安然等事件的爆发,使CPA的未来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CPACPA事务所行业发展
注册会计师,英文全称是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简称为CPA。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CPA行业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逐渐成为重要的社会阶层。人们十分称道他们对社会经济作出的贡献,里根总统曾说过:“CPA行业在建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们,财务市场将土崩瓦解”。但是,CPA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相继爆发的红光、琼民源、银广厦、安然等轰动一时的造假案几乎都与CPA串通合谋有关,媒体与公众猛烈抨击CPA,认为他们是同流合污的诈骗者。注册会计师作为一种社会行业,涉及面较广,本文仅在以下几方面对我国CPA行业发展提出几点认识。
一、CPA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目前,CPA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
合伙制的CPA事务所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组成,合伙人以各自的私人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利于扩大事务所的规模,提高风险规避能力,但最大缺点是任一合伙人的失败都会使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制兴起于是20世纪90年代初,它是指CPA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以个人名义,对个人行为及其监督下的其它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在此体制下,合伙人只有与违规事件相关时才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这种形式融合了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优点,摒弃了其不足。目前,“四大”均为有限责任合伙制,许多大中型事务所也开始向此转型。
有限责任公司制以出资人认购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我国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只准设立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合伙制的CPA事务所主要分布在深圳,其于大约百分之九十的事务所均采用有限责任制。目前我国CPA事务所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万,即大多数事务所的违规赔偿金仅有30万,巨大经济利益往往趋使CPA追逐利益,很不利于对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约束。
由此笔者认为,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应当成为CPA行业诚信立业的必然选择,在我国CPA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待完善的现状下,合伙制严厉的连带责任会使很多合伙人望而却步,所以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不失为一种选择,同时也有利于同国际大趋势接轨。
二、CPA事务所的业务结构
安然公司的破产与安达信的倒台,使人们的目光重新聚焦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同时进行鉴证与管理咨询服务的问题上。CPA事务所的管理咨询服务近年急速扩张,管理咨询服务收入大大超过了其审计服务的收入。后来安然事件的爆发使大众普遍认为罪魁祸首在于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融合的业务模式。
审计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拆分之争,最早可以追溯到著名审计学家莫茨与夏拉夫在1961年提出的观点:“管理咨询业务的扩展必然会给审计的独立性带来负面影响”。[1]但此后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并无明显证据支持这一判断,有不少研究成果认为非审计服务不仅不会影响审计质量,反而有助于提高审计的独立性,管理咨询服务可以加深CPA对客户的深入了解,有利于降低风险扩大收入,还有利于专业能力的扩展。
事实上,莫茨与夏拉夫曾提出过忠告:“无论是谁,主张禁止独立的公共会计师开展管理咨询服务,都是错误的。同时,如果公共会计师都毫无节制得自由开展这项活动,也是危险的。”[1]李若山教授也认为:“法律上直接禁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管理咨询服务并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让市场发挥作用也许是可以采取的策略”。
CPA行业是一种中介机构,客户信赖是其生存之本,只有实质独立而没有形式独立仍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同,所以在监管法规出台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迫于公众媒体与市场需求的压力,对业务结构作出了调整,一些大的会计师事务物所已先后分拆了管理咨询业务。
针对中国具体情况,笔者认为审计与管理咨询还是不分开好,因为中国CPA事务所咨询业务量和业务收入一般不大,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尚不明显,两者结合在一起,在查帐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中国CPA行业目前业务单一,规模小而分散,鉴证收入占总收入95%以上,面对各大国际会计公司的竞争,有必要鼓励其大力拓展新兴咨询服务领域,扩大事务所规模。
三、监管模式———民间自律与外部监管的选择
国际上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管制模式一般有三类:独立型;行业自律型;政府干预型。美国是行业自律型的代表,这种模式下CPA主要由民间协会实行自律管理,政府不加干预。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代表政府对CPA进行管理,实施最终监督权与否决权。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负责规则的制定和行业自律,建立了一整套自律监管机制。1977年美国成立了公共监管委员会(POB),代表公众利益监管CPA。事实上,POB形同虚设,安然事件爆发后被SEC解散。2002年美国通过了《萨班斯一一奥克斯莱法案》,正式标志着其CPA行业自律历史的结束,美国的监管模式逐渐转变为政府监管下的独立监管模式。
克鲁格曼认为:“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3]大量的研究也表明,市场经济需要适度管制,市场总有失灵的时候,完全依赖市场力量和民间自律进行监管是不可行的。当然,完全的官方监管,虽有利于提高效率与权威,但必然会降低制定机构的独立性,两者均非完美无缺。
我国的CPA制度是多头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模式,中注协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是集部分行政管理行为与行业自律于一身的、受多头领导与监管的机构。这一模式由我国CPA行业发展历史决定,与原来的国情相适应,但从长远看会严重影响CPA行业的发展。[3]我国CPA改革方向应是在逐步摆脱政府机构的色彩后,成为市场条件下的自律民间团体,政府应将行业的所有行政权利直接收回,保证行业他律的威慑力。协会的作用则主要是保证专业质量,培训专业人士,研讨行业问题。
四、民事法律责任体系的建立
民事法律责任是CPA行业维持诚信的一大关键因素。民事法律在美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四大”都曾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2002年安达信的消失再次让人们领略了民法的威力,显示了美国民事法律监管的强度与力度。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注册会计师不正当
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下面用公式来表示它们的关系:
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力=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处罚力度。
影响注册会计师不正当行为被发现的概率的主要因素是诉讼人群的范围,而发现之后被处罚的概率则与诉讼程序有关,如举证责任的安排、集团诉讼的方式等,公式中三者相互协调才能发挥威力。
我国现状是缺乏必要的民事赔偿机制,目前还没有一宗因虚假财务信息而获得赔偿的民事案例,CPA只接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没有民事赔偿。主要的表现有两个方面:
1、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收益。
因为诉讼人群的范围直接决定了不正当行为公之于众的可能性,如果起诉者的范围很窄,则CPA很容易逃脱责任,反之,如果扩大此范围,则会极大提高监督力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侵权纠纷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限定法院只受理那些经过证监会查处的虚假陈述案,限定了较窄的诉讼双方范围,提高了起诉条件,对CPA并无多大压力。
2、惩罚力度不够。
美国要求CPA除补偿原告损失外,还应支付3-5倍惩罚性罚款,诉讼人一旦胜诉事务所将会面临重大的赔偿责任,如安永为山登公司集团诉讼案赔偿3.35亿美元,安达信为阳光电器公司案支付1.1亿美元赔偿。而我国CPA罚款通常较少,如红光事件仅没收相应收入并罚款l-2倍。所以我认为不妨加大经济赔偿力度,另外还可以尝试加入名誉与职业处罚机制,如职业禁人,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以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我国的处罚力度正在不断加强,但若不考虑其它两因素的影响,民事法律惩戒机制的威慑力仍得不到有效发挥,这也许正是我国审计不正当行为日益严重的原因之一,所以今后除继续加强处罚力度外,还应考虑扩大诉讼范围,疏通赔偿渠道,降低诉讼人诉讼成本,提高CPA失信成本与曝光概率,建立可操作性强,真正有效的民事赔偿法律责任体系。CPA行业的发展涉及多种因素,除本文所述外还有诸如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内部治理等,这里不再论述。我们期待经历浴火重生后的CPA行业振奋精神,为恢复资本市场信誉,振兴繁荣经济市场发展作出应有努力。
参考资料
[1]夏伯特·K·莫茨、侯赛因·A·夏拉夫,《审计理论结构》文硕等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年版。
[2]林钟高、尤雪英、徐正刚,《独立审计理论研究》,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年版。
[3]葛家澍主编、李若山,《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剖析丛书⋯⋯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4]黄世忠,《安然丑闻及其审计失败的深度剖析》,《经济活页文选》,2002年5月。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加入WTO,我国经济将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不仅要承担WTO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加大,还要承担国际市场的经营风险。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加入WTO后对我国CPA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加入WTO后,我国会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面临着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涌入。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经营风险增加, CPA从业人员面临较大冲击,我国应该快速的转换观念,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实现会计制度的统一,实行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再造,建立和发展国际化会计人才。经济全球化,我国将逐步开放会计服务市场。这对我国会计服务行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我国会计服务行业必须遵守WTO的法律规定和其他国际惯例,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以适应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将按照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逐步开放国内会计市场,国际会计机构将进入我国会计服务业,为中国会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快我国会计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加强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提高我国会计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关键词】会计信息;会计服务;会计市场;会计准则;会计国际趋同。
加入WTO后对我国CPA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我国已成为WTO的一员,全球经济一体化将成为未来会计环境中占主导地位的影响因素。对今后我国会计服务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我国会计服务行业必须遵守WTO的法律规定和其国际惯例,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以适应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会计市场的开放加快了中国会计业与国际会计业接轨的步伐,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将对我国会计市场、会计规范以及会计人员培养产生重大的影响,使我国会计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迎接挑战。
加入WTO后,既为我国会计行业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发展良机,也为我国会计行业在会计理念、会计市场及如何同国际化接轨带来了挑战。会计制度、准则以及会计行业真正实现与国际接轨,就应加强对资本市场发展的研究,使我国会计信息披露逐步达到规范化和法制化。2001年,是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国会计改革的关键时期。
第九届全国人大会修改的《会计法》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发布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的《企业会计制度》从2001年1月1日实施。这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面临的新形势要求的重大举措。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人们越来越清楚的意识到,加入WTO对我国很不成熟的会计服务行业的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长远的,仅靠上述几项国家的重大举措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保护、发展我国会计服务行业和会计服务市场的需要。
会计服务行业如何应对加入WTO所带来的影响,已成为经济界,特别是会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开放会计服务市场,这意味着包括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及其他中小会计公司都可以在我国从事会计、审计等业务,WTO的法律规定和其他国际惯例将在我国实施,这一方面会给会计服务行业带来有利的机遇和动力;另一方面又会给现行会计服务行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即挑战和压力。
加入WTO后,国外商家大规模涌入中国,将大大拓展中国会计市场领域,为我国的会计行业带来新的机会。WTO要求成员国允许外方进入会计服务业的各个领域,这必然促使管理当局也批准本国的会计机构进入相关领域开拓新业务,同国外会计机构竞争。
随着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国内的会计机构也将随其客户走出国门。市场准入原则减少了会计行业的垄断,为我国的会计行业参与国际会计市场的竞争创造了条件。如果说“入世”对于中国会计服务行业的不利影响更多的是来自短期的话,那么从长远来看,加入WTO将加快我国会计市场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的提高。
(一)有效改善中国会计服务业的国际环境。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由120多个缔约国共同签署的。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每一缔约方可以享受其他缔约方给予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这样,中国的会计服务贸易就有了在不低于别国待遇的前提下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其中包括美、日、欧市场,也包括前景更为广阔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市场。中国可以据此参与国际间的公平竞争,消除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会计服务输出的歧视性待遇,有利于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
(二)加快中国会计市场的发育和规范。
当GATS的原则和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会计服务贸易时,中国也需要参照GATS的原则和规定,加快完善国内会计服务业的法律、法规,使国内会计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通过利用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促进我国会计市场按国际惯例有效运行。
(三)有助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提高。
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事务所管理、客户开发、人员培训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上有独到之处。国外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市场不可避免地实行雇员本地化,其带来的先进的审计技术、培训机制、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方法有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
(四)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和全球化。
企业发展的国际化,必然要求为其提供会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全球化,国内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同样需要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全球业务的开拓提供会计服务。货物贸易的发展对于会计专业服务贸易具有推动作用。事实上,紧跟货物贸易而发展服务贸易,是国际“五大”会计公司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策略。一些规模大、信誉好、执业水平高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利用加入国际事务所的机会,实现其服务的国际化。
(五)有利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质量。
长期以来,会计信息失真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在于:为审计或会计问题提供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对职业道德有明确的指南;有严密的质量控制标准;有训练有素的员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会计市场后,国内许多企业会成为他们的客户,会计信息的质量就会得到提高。
(六)有利于专业会计的研究、发展和应用。
长期以来,一些专业会计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相对比较缓慢,换一句话说专业会计理论以及会计方法在许多领域的功能和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应用,如管理会计、成本会计、无形资产会计等,这不仅影响了会计及其会计行业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还影响了我国会计理论的研究和发展。
加入WTO,一方面国际成本管理会计的理念和成功方法会大量通过外资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应用到我国的经济事务中,这对提高国内会计理论界的研究水平和学习国外会计公司先进的经营经验,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避免“反倾销”等问题产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我国的无形资产法律认定的范围和会计核算的范围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 IPS)中包含的版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外观设计和未公开信息与商业秘密等7项范围相比小得多,同时TR IPS满足所有WTO协定原则,加入WTO以后,涉及知识产权的贸易活动必然要增加,我国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和会计核算范围必然要扩大。如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外观设计、未公开信息与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对我国会计理论和实践是新的课题和任务,展开这些课题的研究,有利于推动我国会计理论的完善。
第三方面,随着国际贸易在我国的进一步扩大,大量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在我国会计市场的广泛应用,国际会计、人力资源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期货合约会计等专业会计将在我国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和发展,从而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及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加入WTO,中国将对外开放会计服务市场,允许国外会计公司和人员到我国执业。这一点对我国会计职业界将产生巨大影响。到目前为止,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形成发展才不过十多年的历史,与国外(特别是美国和英国)百年历史的会计事务所相比是很幼小的。同时,事务所的规模、业务范围都较狭小,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提供服务的档次较低。
这些方面都无法与资金、人才、管理和从业经验等实力强大的国外会计公司相抗衡。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国内的会计机构将不可能享有特殊的政策保护。
因此,开放会计市场必将导致发达国家会计公司侵占我国会计市场,淹没我国幼小的会计服务行业。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将面临较大的冲击。
加入WTO后,按照市场准入原则,我国必须开放服务市场,这当然包括会计服务市场。虽然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通过市场体系建设和行业内部体系的改革,已成为第三产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最具吸引力、最有前途的新兴产业。但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人们对该行业的作用认识不足,实际上并没有将其作为一个产业来重视,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相比,还显得很不成熟。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制建设虽初具雏形,但与现实需要比较还相差很远,会计市场还有待于规范。第二注册会计师队伍虽不断壮大,但其内部管理水平不高,执业水平有待提高,人员素质与跨国公司竞争还有明显不足。第三我国的会计市场业务量很大,但注册会计师服务公司的规模和质量远远满足不了需要,资金条件和市场环境还不理想。第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市场信誉和形象有待改善等。
(二)国际会计公司抢占国内会计公司市场份额。
在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机构在业务范围、机构数量、国外从业人员、机构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那时,他们会凭着丰富的市场经验、先进的审计技术、雄厚的人力资源和强大的国际背景,与我国处于成长阶段的事务所进行市场的争夺,显然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劣势,即便它有一些自己的特色和比较优势。
(三)加入WTO增加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经营风险。
加入WTO,我国经济将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不仅要承担WTO协议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加大,还要承担国际市场的经营风险。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崛起,区域经济的繁荣以及世界政治形势的变化等,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加之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比,有规模庞大、资本实力强、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范围广、信息灵、员工素质高、产品价格优势明显等竞争优势,他们进入我国会计市场,一方面必将导致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部分客户的流失,从而使市场竞争能力弱的事务所经营困难,最后引发破产;另一方面如果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开展跨国业务,更会增加其经营风险。
(四)会计从业人员面临冲击,部分人员可能失业。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广大民众的文化水平以及民众的收入水平等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都很大。会计这个行业是高智商的行业,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行业发展水平、工作质量、工作方法和技术等直接受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影响。我国虽然有庞大的会计人员队伍,但有很大一批人员文化素质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将有较大的提高,一部分会计人员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再学习和再就业的风险。与此同时,跨国的会计公司,为了在我国迅速扩大业务量,一般会以高薪、出国培训的机会、良好的工作环境等条件从国内的会计机构挖掘人才,致使国内会计机构,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才流失,增加其经营风险。
从短期看,以上一些材料对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但从长远来看,开放会计市场,中国从业会计人员会从国外同行那里学到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会计知识,从而尽快提高我国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中国会计公司也只有在与外国同业面对面的竞争中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质量,这有助于整个会计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国外会计公司和人员的进入,可以大大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同时也为中国企业境外融资提供帮助。既然打开国门放外国会计公司进来是不容回避的,在中外会计服务行业的竞争中,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与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学习外国会计师事物所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的综合的能力。
(一) 加快会计准则建设国际化步伐。
加入WTO后,会计准则国家化和国际化矛盾加剧。会计理论研究应当把国情和国际惯例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国际惯例与本土化研究的结合放在首位。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条原则,作为市场中的个体应当是平等的,都应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提供信息。
现行的不同行业的企业可以按照不同的行业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信息,这显然会造成会计信息的混乱,不利于公平竞争。按照WTO国民待遇原则,外企进入国内后,应与国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同样会面临这一问题,这显然是外企所不能接受的。因此,应尽快取消不同行业会计制度,推行《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应加快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参照WTO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管理政策,健全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
(二)切实转变观念,培育国内会计市场。
目前我们的欠缺之处,集中体现为会计市场供求主体缺位、竞争意识淡薄和会计商品质量低下。要培育我国的会计市场,必须切实转变观念:由消极排外、寻求政府庇护变为积极对外、主动参与竞争;由妄自菲薄转变为自立自强;由狭隘的民族观念转变为遵守国际惯例、游戏规则; 由单独行动、“肥水不流外人田”转变为集团作战、利益共享。另外,还需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推动会计事务所走规模经营的道路,同时注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三)要实行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再造。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实现经营目标,必须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为适应这一要求,会计除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核算信息外,更要充分发挥其对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职能。
第一,财会管理职能必须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从过去的记账、算账等繁琐的实务转到预测规划、监督控制的管理会计、决策会计上来。
第二,财会信息系统必须成为经营决策的基础,对重大筹资、融资、投资等进行决策,必须精确掌握本企业、本地区、国内外同行业的财会信息。
第三,建立内部投资决策支持系统、专家咨询辅佐系统,再造以财会管理机制为核心的重大投资失误追究制度。第四,培育信用体系,解开困扰国有企业的债务链。
(四)要建立和发展国际化会计人才体系。
与发达国家的财会队伍素质相比,国有企业财会人员数量过剩、质量不高问题相当突出。解决这些问题,要按照WTO的规则和知识经济对财会人才的要求,对国企财会人力资源进行整体再造,努力提高国企财会人员整体素质。要培养财会人员具备全面系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终生学习的能力,以使他们能够以自我独立的精神持续地学习新知识;
加入WTO后,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同时随着国际会计公司和会计人员的介入,要求国企财会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而且要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相应的能力水平;要做好财会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搞好继续职业教育,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服务优良的会计队伍。
综上所述,加入WTO加快了我国会计市场的改革进程,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水平的提高。但开放会计市场必将导致发达国家会计公司侵占我国会计市场,淹没我国幼小的会计服务行业。
我们所能采取的最有效的对策就是与国际会计公司合作,不仅是学习先进技术,更重要的是学习组织机构、运行模式、管理理念及方法。我们应虚心地学习并建立这些先进的管理体制,以保证我们以低成本向客户提供高质量、低风险的服务。如是已成现实,面对未来的挑战,我们的会计服务行业只有保持积极的姿态,抓住机遇,与“狼”共舞,在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才能在国际会计行业立于不败之地。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 近几年来,中国频频爆发了一系列重大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牵涉的审计失败或审计合谋现象,使得整个CPA业的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在此环境下,要把CPA业建设成为公众信得过的专业服务领域,就需要重视其声誉投资。本文通过分析我国CPA业声誉投资行为,提出了营造良好的声誉投资机制,促进CPA业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 始销优惠;声誉投资;CPA业
CPA的声誉作为声誉的一种,是从事CPA审计职业的个人(注册会计师)和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发表审计意见,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既包括了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声誉,也具体的体现了整个行业的声誉。因此,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更具有现实价值。
一、对我国CPA业的声誉投资分析
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重复购买的情况下,大部分学者认为,对我国CPA业声誉投资分析采取始销优惠制度(即在开始销售产品时收取低价)比较适度。那么,会计师事务所怎样选择声誉策略呢?
假定:
条件1,审计市场上存在两种类型的客户(一类是质量敏感型客户,另一类是质量不敏感型客户);
条件2,审计市场上存在尼尔逊效应。
会计师事务所如何选择进入策略呢?
假定选择的是面向质量敏感型客户收取溢价。此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前未进入该市场,未进行过声誉投资。消费者认为它进行质量欺诈的可能性较高,即使它提供的是真正高质量的审计产品,消费者可能仍然不相信。为了消除消费者的疑虑,会计师事务所只有较同质的竞争性产品制定更高的价格。但理性的消费者显然不会落入圈套,即不会从一家不知底细的会计师事务所那里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在别处也可以获得的同质量审计产品。面对上述困境,声誉低的会计师事务所只有首先面向质量不敏感型客户,向它们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产品,但收取低价。这一策略将使得该会计师事务所产生短期亏损,但这种亏损实际上是对声誉的一种投资。随着时间的推移,声誉将首先在质量不敏感型客户中建立起来,逐步扩散到质量敏感型客户中。当质量声誉在后一部分客户中建立起来后,会计师事务所即可以向他们收取溢价。预期的溢价总额超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低质量审计产品进行欺诈的机会成本,双方达成均衡。
借鉴克瑞普斯、米尔格罗姆、罗伯茨和威尔孙(Kreps 、Milgrom、Roberts and Wilson,1982)的声誉模型(reputation model)(以下简称KMRW模型),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进行模型化的分析。KMRW模型将不完全信息引入重复博弈,证明,只要消费者对生产者的信息不完全就可能会有声誉效应。
假定:
①会计师事务所有两种审计质量可以选择:一种是低质量的审计,即Q=0,此时其审计的单位成本为C0;另一种是高质量的审计,即Q=1,此时其审计的单位成本为C1;且Co <C1。
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的过程中其行为有两种可能:一是诚实审计的概率为γ;二是不诚实审计的概率为(1-γ)。诚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是提供高质量的产品(高质量的审计报告);不诚实的会计师事务所则试图获取最大化的跨期利润。
③在每一个时期,会计师事务所报一个审计价格,然后选择审计质量。
④审计报告使用者在后一时期才了解审计报告的质量。
⑤审计价格为P。
⑥表示贴现因子δ。
如果不诚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第Ⅰ期提供低质量的审计,则能够节省的审计成本是(C1—C0)。那么在第Ⅱ期,社会公众了解到该会计师事务所是不诚实的时候,就会放弃使用该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的利润为0。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在第Ⅰ期选择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产品,则社会公众相信会计师事务所是诚实的并愿意支付P,即使在第Ⅱ期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低质量审计产品,则榨取的声誉价值为(P-C0),那么它在第Ⅱ期可以获得的最高利润为δ(P-C0)。
如果(C1-C0)>δ(P-C0),不诚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优战略为:在第Ⅰ期提供低质量审计产品,第Ⅱ期审计产品最高报价为Pγ。
反之,如果(C1-C0)<δ(P-C0),由于提供低质量审计产品而节省的审计成本小于诚实声誉的价值,不诚实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第Ⅰ期可能会模仿诚实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产品。此时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C1-C0)<δ(Pγ-C0),不诚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第Ⅰ期将提供高质量的产品,社会公众愿意支付的价格为P,不诚实的生产者获取声誉价值(P-Cl)。
如果δ(P-C0)>(Cl-C0) >δ(Pγ-C0),唯一的均衡是不诚实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高质量审计或低质量审计的产品之间进行无差别的随机选择。保持声誉的动机越强(如成本节约越低),第Ⅰ期的价格就越高。
上述推论推广到无限期后,得到的结论为:在早期,不诚实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是提供高质量的审计产品;随后,在高质量审计和低质量审计之间随机选择;最后,提供低质量审计产品。如果时间充分长,贴现因子δ充分接近1,即使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审计的概率很小,也会导致可观的声誉投资。其实,某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是相对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而言的,选择的参照系不同,得出的结果自然也不同。例如,“四大”之间的对比,可能不存在多少声誉上的差别;区域性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四大”相比,亦无声誉可言,但是,和一些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相比,它可能具有较高的声誉。
二、营造良好的声誉投资机制,促进CPA业发展
正如分析的结果:中国CPA业还不存在明显的声誉。因此,营造良好的声誉机制是CPA业必然选择。
第一,营造良好CPA声誉投资的内部机制。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积极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内部治理结构。内因是根本,只有科学地设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内部管理制度,才能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声誉有坚实的内部基础。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在组织结构上,定位于能较好地创建审计声誉的有限合伙责任制;在人事管理上,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制度、创新薪酬激励机制、加强对员工招聘、管理和控制后续教育等;在业务管理上,采取有效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措施,重视和加强档案管理;在财务管理上,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积累和使用会计师事务所事业发展基金和风险防范基金,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剩余收益分配制度。在道德管理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最高管理层做出职业道德楷模,并根据职业道德规范,在事务所内部构建符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决策流程,实施严明的职业道德奖惩制度,并通过持续的培训来强化道德标准等。其次,均衡处理相关利益关系。一是均衡处理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立场,拒绝与管理当局“合谋”可能在短期内失去部分审计业务或其他非审计业务而减少收入,但是经过长期的博弈较量,那些丧失独立性,提供劣质审计产品的会计师事务所必将会被淘汰出局,提供优质审计产品的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声誉”必将转换到卖方市场地位,业务数量和经济收入随之也会大幅度增长。二是均衡处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利益与注册会计师个人利益的关系。对业务能力强、在社会上享有广泛声誉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在所内进行精神表彰,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努力塑造一批“品牌”注册会计师;对执业品德不高的注册会计师要批评教育削减个人收入,直至清除出会计师事务所。使声誉创造的利益能够让个人和组织得到享有。
第二,营造良好CPA声誉投资的外部机制。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有效提高市场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需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需求实质上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需求。因此,提高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需求,就转化为提高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假如市场有了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那么就能够激励会计师事务所投资于声誉,以满足高质量审计的服务需求。同时,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还会使得管理当局对审计服务的出价与其质量挂钩,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将使采取声誉战略的会计师事务所能获得更多客户签约和市场份额。其次,合理放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管制。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声誉战略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使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能够获得审计收费上的溢价激励,而对审计收费的严加管制则限制了审计收费溢价的发生,从而影响了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不仅审计市场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所带来的审计收费上的溢价惩戒可能从反面迫使会计师事务所放弃积极创建审计声誉,而且市场监管惩戒还可能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直接受损——会计师事务所受惩后的市场份额下降,并在获取新客户方面存在困难,而且受惩戒的次数与市场份额的下降存在较大的相关性。因此,有必要合理放开审计收费管制,实行市场竞争定价的政策。再次,科学建立审计质量的识别和控制系统。为激励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声誉战略,达到识别和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目的,不仅要建立能够较准确地区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优劣的识别系统——使根据该系统产生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排序,可以作为管理当局支付审计费多少的主要参照物,而且还要建立能够使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和提高审计质量的控制系统——通过对遵守规则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奖励和对违规者进行惩罚和取缔来达到目的。由于科学有效的审计质量识别和控制系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从审计准则制定、CPA业监管、社会监督等多个渠道平行进行。最后,努力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外部保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声誉需要投入大量的前期资本,为激励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审计声誉,就必须使创建者对来自审计声誉的报酬溢价形成稳定的预期;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维持也需要强大的资本实力作为支持。为此,必须完善可以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声誉投资来源和投资收益分割的相关制度安排,如: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制度、审计收费制度、执业范围规范制度、审计师变更制度、审计责任保险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并购、破产法律制度等。在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的过程中,不仅要保持各种制度本身的科学性、稳定连贯性以及普遍适用性,还要保持各种制度之间的配套协调性。
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创建与积累不仅是会计师事务所提高竞争实力、获得持续发展优势的主要战略,而且是推进我国整个CPA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声誉的创建与积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配合。因此,需要创造积极有利的内外部环境,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创建和积累其声誉,进行声誉投资,为我国CPA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泰勒尔,张维迎总译校.产业组织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 阎达五,李华雄.论注册会计师市场[J].财务与会计,1998,(04).
[3] 李树华.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4] 古扎拉蒂.计量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 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2001.
[6] 余玉苗.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市场结构的初步分析[J].经济评论,2001,(03).
[7] 李心合.会计制度的信誉基础[J].会计研究,2002,(04).
[8] 蔡祥.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审计问题:实证研究综述[J].审计研究,2003,(03).
[9] 夏冬林,林震昃.我国审计市场的竞争状况分析[J].会计研究,2003,(03).
[10] 漆江娜等.事务所规模、品牌、价格与审计质量[J].审计研究,2004,(03).
[11] 查道林,费娟英.独立审计声誉机制研究[J].审计研究,2004,(05).
[12] 闫星宇.产品差异理论研究的新动向[J].产业经济研究,2005,(01).
[13] 周红.“四大”的国际地位和中国审计市场结构优化[J].会计研究,2005,(03).
[14] 张奇峰.政府管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吗[J].管理世界,2005,(12).
[15] 徐正刚.中国审计市场结构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16] 朱延琳.我国独立审计市场的市场结构分析[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6)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